您现在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资产处置公告
2021-10-19  |  作者:综合办公室(含党办)  |  【  】 【打印】 【关闭

根据《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92号)、《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管理的补充通知》(科发条财函字〔2018147号)等有关规定,我所现有一批资产拟处置,现向社会公开出售,欢迎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前来报名。

一、处置项目

预报废资产一批。

二、处置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置,总价最高者即为成交方。

三、报名要求

1、本次资产处置公告日期为20211019日至1021日。

2、报名时间:视报名情况择期进行资产现场查看,随后开始竞价。

3、报名地点: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农业技术中心综合楼317室。

4、报名材料:报名单位的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3)机构信用代码证;(4)开户许可证;(5)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6)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6、本次竞价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报名单位提交复印件时须向本所出示原件。

四、竞价注意事项

1、请报名单位按时携带报名材料到达指定地点报名,完成报名后视为有资格进行现场查看及提交报价,结果以报名表为准。

2、成交单位的确定:本次竞价采用一次性报价,出价最高者即为中选单位。

3、请报名单位法人或委托人携带公章,用于提交报价单使用。

五、竞价人须知

1、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行负担。

2、成交单位缴纳成交金额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成交方。

3、成交单位需将成交金汇入我方银行账户或以现金形式交给研究所财务管理处,未按时汇入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成交单位将由出价第二名进行递补。

4、成交单位缴纳成交金后需在当天从我所清出本次处置资产,逾期未清运我所将另行处置,成交金不予退还。成交单位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要清理干净。本项目所有废旧资产均不允许现场切割。

5、本次资产处置不给予任何质量方面的担保或保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兆林

话:0451-86602455 18603650913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38号  

 

 

综合办公室(含党办)

20211019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