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区各部门(学科组):
经哈区疫情防控工作组讨论并经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严格按照《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43号公告》实行各项防疫措施,请各部门(学科组)合理规划,保证研究所正常运转,各项科研任务正常进行。
哈区疫情防控工作组 2021年12月4日